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海南眼科医院2026—2028年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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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海南眼科医院因工作需要,决定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公开遴选采购代理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应选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海南眼科(遴选)〔2026〕001号
二、项目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海南眼科医院2026—2028年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遴选项目
三、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海南眼科医院官网(https://www.hnzoc.com.cn)。
四、项目需求
1.项目需求:拟遴选采购代理机构承担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海南眼科医院招标采购项目。项目具体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2.服务范围:承担医院招标采购项目代理工作,包括:政府采购限额(100万元)及以上项目、医院招标采购限额标准(目前为1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和其他需要委托的项目(含进口设备论证等)、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基建及配套项目,具体以委托书为准。
3.本次遴选三家采购代理机构。经专家评审排名前三名且综合评分不低于70分的有效应选人才能成为中选人。
4.服务期限:遴选结果三年有效,资格入围协议一年一签。遴选人与中选人签订资格入围协议。遴选人对中选人的服务质量进行年度综合考核,如一年服务期满达到年度综合考核要求,则继续签订下一年协议,如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未达到考核要求,则不再签订下一年协议。每个年度服务期满,如遴选人对服务期内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代理服务费费率产生调整,遴选人有权重新遴选,入围服务商须无条件接受。
在服务期内,如现有入围应选人数量无法满足遴选人需求,遴选人有权再次组织遴选增补新的入围应选人(若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五、应选人的资格条件
参选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材料不实或缺失视为资格不合格:
1.应选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含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相关经营范围,如应选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参与遴选的授权书。
2.提供应选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备案截图。
3.应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应选人的资格声明》格式内容响应承诺),提供近1季度财务状况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一年内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近半年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能力:海口有固定办公及开标/评标场地(租期≥1年),有齐全代理设备,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具备2年及以上相关经验,具备代理从业资格证。
6.应选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应选人的资格声明》格式内容承诺)。
7.在近三年内应选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团队人员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不存在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的以上行为)(按《应选人的资格声明》格式内容承诺)。
8.应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近3年至少有2个医疗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业绩(含1个海南本地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备选方案。
六、遴选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遴选文件采用线上邮件申领方式获取。应选人按照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统一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经资格审核通过后,遴选文件通过邮件发至报名成功的应选人指定邮箱。应选人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若因信息填写错误影响投选的,由应选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代理机构欲变更报名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报名截止日前重新填写并发送报名登记表)。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遴选地点。密封纸质版文件5份,加盖公司公章;电子版文件1份,应选人需递交单独密封的遴选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1份(光盘或U 盘),遴选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提交报名及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7:30:00(北京时间)。
2.提交报名资料邮箱:ZOCHN_dzb@163.com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4日 17:30:00(北京时间)。
4.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海南眼科医院八楼党政办。
九、项目评审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需要进行现场评审,应选人需指派项目团队中的项目负责人(其他人不得参与)参加。于2026年5月15日15:00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到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海南眼科医院八楼党员活动室等候进行签到,逾时签到的视为放弃资格,项目负责人需提前30分钟到场等候。
十、公告期限
本遴选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04月24日 00:00:00至 2026年04月30日 23:59:59止。
十一、其他事宜
1.本项目的发布、修改、澄清和补充通知将在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海南眼科医院官网(https://www.hnzoc.com.cn)发布,敬请各应选人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2.本项目遴选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3.遴选人不负责应选人参与本项目产生的任何费用。
十二、联系事项
遴选人: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海南眼科医院
遴选人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
遴选人联系人:陈茗菲
遴选人联系电话:0898-68628587
遴选人邮编:570100
十三、特别提示
应选人如存在下列情形,将被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海南眼科医院视为不良行为列入供应商评价记录,情节严重者将可能导致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遴选人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在一至三年内拒绝其参加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海南眼科医院的采购及遴选活动(时限由遴选人视情节严重程度确定):
1.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选情形的;
2.存在串通情形的;
3.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或不与遴选人签订协议的;
4. 违反遴选文件规定,将中选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遴选人同意将中选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附件:代理机构遴选报名表.docx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海南眼科医院
2026年04月23日